振华股份参与同行破产重整案迎进展 重整草案获批准

作为铬化学品龙头,振华股份(603067)11月30日披露公告,公司参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案迎来重要进展,公司拟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已经获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根据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8月22日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为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经管理人申请,法院2025年2月21日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新疆沈宏集团、吐鲁番中宏贸易有限公司、吐鲁番瑞德化轻有限公司、吐鲁番沈宏金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沈宏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沈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吐鲁番沈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7家公司(简称“标的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
2025年6月,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并在10月与标的公司管理人及标的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约定公司以支付偿债资金方式参与本次破产重整投资,金额为2亿元,通过本次重整投资共取得标的公司100%股权。
近日,标的公司管理人根据公司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中拟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已经获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并下发了民事裁定书,后续公司及管理人将按照《重整投资方案》和《框架协议》约定,办理款项支付、股权变更登记、资产抵押、质押手续解除等相关手续。
振华股份介绍,目前公司全球最大的铬化学品和维生素K3生产商,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渠道,推动铬盐行业整合升级,公司参与本次标的公司的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整体利益。公司作为本次重整案的唯一投资人,将结合公司已实施的行业内并购重组的成功经验,全面发挥标的公司的经营潜力,进一步把握铬盐行业发展机遇。
在重组概念刺激下,10月以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一度突破74%,但从11月中旬后有所回调。
今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12亿元,同比下降9.15%。
在今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公司高管表示,受国际关贸政策扰动、欧美市场开工率受限、国内主流客户期间性需求波动等因素叠加影响,金属铬产品交易活跃度阶段性减退,由此导致公司金属产品序列(主要为金属铬及冶金级氧化铬绿)未能实现月度间的销售去化。9月以来,金属市场需求端复苏迹象明显,公司产品售价亦随即期行情进行了适度调整。进入四季度以来,公司金属铬产品处于满产满销状态。
据介绍,从铬化学品行业历史变迁及近期发展规律看,在产品应用方面,传统刚需保底与新材料需求扩容将共同影响市场基本面;在竞争格局方面,行业未来将面临持续整合的机遇,头部厂商规模效应将进一步体现;以产业链视角研判,主流厂商的纵向一体化延伸将对国内产能的全球化经营产生带动作用。
